关于不正当谋利立法公告

2014-08-06
       阿里巴巴全球速卖通平台一直致力于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维护诚信、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平台将不定期对用户行为进行核查。对于任何试图通过贿赂速卖通平台小二实现自己的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是平台不可容忍的。
本次立法针对不正当谋利的行为:
不正当谋利,是指会员采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包括:
(一)向速卖通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
(二)会员通过其他手段向速卖通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会员不正当谋利的,无论是否获得利益,会员的店铺及其关联店铺将永久关闭,速卖通将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在会员使用速卖通关联公司的网站(包括但不限于阿里巴巴中国站、国际站、淘宝网、天猫网站等)所提供的服务过程中,存在违反上述网站不正当谋利条款或有其他涉及不诚信行为被上述网站关闭账户的,速卖通有权对该会员拥有或实际控制的在速卖通网站上的账户执行相同操作。 
       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的运营服务商,速卖通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由该运营服务商代运营的其它店铺亦应在收到速卖通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自营或更换运营服务商,逾期,则速卖通将对相关店铺进行监管直至其执行完毕。 
       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的会员有如实主动申报及/或如实积极举报情形的,速卖通酌情给予从轻或减轻的处理措施。 
       自对会员进行不正当谋利调查之日起,速卖通将限制该会员店铺及其关联店铺参加速卖通营销活动,直至调查终结。 
       会员向速卖通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明确表达不正当谋利意图或已经开始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但由于会员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亦会员的店铺将永久关闭。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为不正当谋利行为: 
(一)商家为速卖通工作人员的,直接关闭会员的店铺; 
(二)商家为速卖通工作人员之关联人士且该速卖通人员未依据《阿里巴巴集团商业行为准则》规定进行如实申报且该速卖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条件的,直接关闭会员的店铺;


规则链接:
http://seller.aliexpress.com/education/rules/detail.html?tracelog=rules_homepage#punish-implement